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工作的通知
发布部门: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: 2019-04-01 浏览 609 次
为保证437ccm必赢国际硕士研究生的学位授予质量,2019年研究生院将继续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查工作,现将具体安排公布如下:
一、 抽查范围及比例
1、2019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抽查比例为5%(名单见附件);
2、转专业和转导师的硕士研究生抽查比例为100%。
二、 抽查操作方式
1、硕士抽查名单采用“研究生信息数字化管理系统”按比例随机抽取生成;
2、被抽查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采取“双盲”的匿名评阅方式,即:评阅人的姓名对论文作者保密,论文作者姓名对评阅人保密;
3、被抽查论文的匿名评阅工作由研究生院和各培养学院(研究院)共同完成。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校外评阅,各学院(研究院)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校内评阅;
4、其他硕士生的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由各培养学院(研究院)组织完成。
三、 抽查结果处理
1、如返回的评阅意见全部为“同意答辩”,论文作者可进入答辩程序。
2、如返回的评阅意见出现“修改后答辩”,论文作者需对专家提出的修改建议逐条进行修改并加以书面说明(如对专家提出的建议持不同意见,也可在说明中申述理由),论文修改说明必须经导师签字认可、提交研究生院审查同意后方可进入答辩程序。
3、如返回的评阅意见出现“修改后重新送审”,论文作者需根据专家建议进行认真修改,修改时间(从接收专家意见到提交修改意见时间)不得少于一个月,但不超过一年。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及有关修改说明须送原评审专家进行复审,经原评审专家同意答辩后方可进入答辩程序。
4、如返回的评阅意见出现“否”,论文作者须根据专家建议做重大修改,修改时间(从接收专家意见到提交修改意见时间)不得少于三个月。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及修改说明送原评审专家重审,原评审专家同意答辩后方可进入答辩程序。
四、 论文抽查工作安排
1、被抽查到的硕士研究生务必于2019年4月2日前完成如下操作:
(1)将按《北京邮电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》撰写并隐去作者及导师姓名信息、删除致谢部分的学位论文制作成PDF格式电子版(电子版无需制作封面,但需制作内封(扉页) ),上传至“研究生信息数字化管理系统”。(操作说明见附件2)
(2)将按《北京邮电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》撰写并隐去作者及导师姓名信息、删除致谢部分的纸质学位论文一本,送交所在学院(研究院)教务部门。
2、各院教务老师于2019年4月3下午17:00点前在研究生信息数字化管理系统中核对本院被抽查论文提交情况,进行对已提交论文的学生进行“申请审核”并导出“本院提交匿名论文清单”,并将盖公章的“本院提交匿名论文清单”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。(操作说明见附件3)
重要提示:
1、抽中匿名评阅的研究生:(1)务必按时提交论文,否则将影响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;(2)提交至系统中的电子版论文将用于校外匿名评阅,提交时请确认其为本人学位论文的最终版本;(3)在本院教务老师完成学生申请资格网上审核后,登录系统选择导师制定的“秘书”。
2、未被抽中匿名评阅的研究生:应按照所在学院(研究院)近期的通知与要求,确定自己是否为学院(研究院)级的匿名评阅。如被确定为学院(研究院)级的匿名评阅,需按照院内通知与要求进行下一步工作;如被确定为常规评阅,请登录“研究生信息数字化管理系统”选择导师指定的“秘书”及“评阅人”,评阅人资格:(1)导师指定评阅人两名,应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担任;(2)至少有一名为校外的专家;(3)研究生本人指导教师不能担任评阅人。(选择评阅人操作详见系统中“答辩申请”界面的“说明”)。
3、秘书老师应登录“研究生信息数字化管理系统”,按操作界面“说明”中的要求组织研究生评阅、答辩工作。
4、2015级及以前的硕士研究生应按原抽查方案确认是否被抽中匿名评阅,如被抽中,须按本通知要求提交论文。请自行登录系统进行核对。
5、2019年毕业的在职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抽查工作方案,由相关学院(研究院)拟定实施,并报送研究生院备案。
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
2019年4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