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安排的通知
发布部门:研究生院
发布时间: 2020-09-15
为统筹做好秋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根据学校《关于2020年国庆节、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知》,经学校研究,决定对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安排进行调整。本次教学调整以“提速保质”为方针,在确保教学质量的基础上,对教学进度进行调整。
具体调整方案如下:
一、全日制研究生教学
1、教学时间调整为2020年9月14日——12月18日(校历3-16周)。其中10月4日不安排补课任务,10月5日—10月8日按照研究生课表正常上课。
2、前半学期课程教学时间调整为校历3-9周;后半学期课程教学时间调整为校历10-16周。
3、任课教师要严把课程教学质量,加强对研究生的过程性考核,可以采取论文(大作业)、随堂考、统一考试等方式对研究生课程学习进行最终评价。采用统一考试方式的,要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要求,做好考试组织监考等相关工作。
4、将校历第十七周,即12月21日至25日作为机动周,用于安排12月18日前确实无法完成教学任务或组织统一期末考试的课程。
二、 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以课表安排为准
研究生院
2020年9月15日